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广州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学习网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土地开发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建筑工程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房屋租赁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物业征收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房屋买卖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持有物业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诉讼仲裁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首页
>>
建筑工程
>>
商住楼宇建设
>>
确定工程造价的一般方式及标准(上)
建筑工程
确定工程造价的一般方式及标准(上)
来源:
|
作者:
徐清波律师
|
发布时间:
2016-10-25
|
36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工程造价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关注的核心问题,由我国关于工程造价的规定纷繁复杂,不少当事人对此存在诸多疑惑。工程造价有哪些确定标准?设计变更、逾期交工时如何计算工程造价?“半拉子”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何计算工程造价?确定工程造价的方式主要有哪些?今日房地产法律家园(微信号:Lawyercn01)专家结合多年办法经验,为您答疑释惑。
一、工程造价的一般确定标准
工程造价的一般确定标准,除中标金额外,适用的标准还有以下几种:1.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概算加签证;2.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3.工程概算包干;4.建筑平方米造价包干;5.执行国家工程定额等。
除了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的工程以中标金额为合同价款之外,上述的其他标准都可以由当事人选择适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施工单位故意压价揽到工程,施工后又以建设工程定额调整或建筑材料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建设单位调整,由此引发纠纷。
对此,房地产法律家园专家认为:应尊重当事人对于工程造价的约定,无法定或约定事由不能随意调整工造价,施工单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应获得支持。
二、中途变更设计,如何计算工程造价?
发生设计变更时,可以参照下列办法调整工程造价:1.有约定从约定,无明确约定,但有类似的变更工程价格约定的,可以此作为参照;2.合同中无前述约定的,承包方可以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表确认后执行;3.发包方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的,按双方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处理。
三、施工单位逾期交工时,如何确定工程造价和双方责任?
逾期交工的原因可能在承包方,也有可能在发包方,遇到逾期交工情况,需在查清逾期原因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定额站或建设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顺延工期。合理顺延后,施工单位仍不能按期交工的,应依约处罚;提前交工的,应依约定或依规定奖惩。
延伸:
“半拉子”工程的造价该如何计算?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何计算造价?处理工程纠纷时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有哪些技巧?工程造价确定的方式有哪些?欢迎关注房地产法律家园(微信号:Lawyercn01),下期内容更精彩,敬请期待!
上一篇:
确定工程造价的一般方式及标准(下)
下一篇:
有心买房先交诚意金 开发商无法履约退款付息
--关于我们
--案例分析
--联系我们
邮箱:admin@lawyer-gz.com
微信:房地产法律学习网
微信公众平台:房地产法律家园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雅居乐中心8楼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新闻动态
新规速递: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全国人大法工委权威解答: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
本站律师团队首席律师荣获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金牌律师奖”
本站首席律师出席全国律协建房委2019年年会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背景下城市新型法律实务高端研讨会并应邀作主题演讲
新规速递: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对PPP项目合同争议排除仲裁解决方式,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站首席律师再度受邀为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作房地产法律实务培训
本站首席律师再度受邀为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讲授房地产法律实务课程
徐清波律师应邀参加《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调研座谈会
一图读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八项深化改革措施
新规速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房地产法律家园
以案说法:母亲擅自出售女儿名下房产,卖房不成反被追责
以案说法:房屋赠与合同中接受赠与一方在房产变更登记前死亡,该赠与的房屋产权份额是否可作为遗产继承?
以案说法: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过户时间,法院认定买方恶意磋商
以案说法:商品房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且该房已被再次转让,面积差价款应如何处理?
以案说法:老相册中意外发现遗书,姑侄因房产继承问题对簿公堂
以案说法:离婚协议中约定在房产证中加入子女名字,是否属于赠与?
以案说法:开发商违背承诺停止提供会所服务,小区业主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以案说法:房屋买卖过程中“恶意串通”的认定依据
以案说法:卖方毁约,购房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房屋增值差价
以案说法:情势变更原则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