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广州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学习网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土地开发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建筑工程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房屋租赁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物业征收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房屋买卖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持有物业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诉讼仲裁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首页
>>
房屋租赁
>>
公房
>>
廉租房“建好”还要“管好”
房屋租赁
廉租房“建好”还要“管好”
来源:
|
作者:
.
|
发布时间:
2015-07-03
|
443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02年时江苏省南京市就有了廉租房,11年里共配租了3600套,但是本该“有进有出”的廉租房在这期间却仅仅只收回了四套。而这仅有的四套房屋,没有一例是因为居住者收入提高而主动退出的,而是因为承租人死亡,即便如此,其中的两套还是强制收回的。(见6月3日《中国青年报》)
廉租房是确保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能够以低廉的价格租到住房,以此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需求。换言之,在保障房序列里,廉租房是提供给符合保障房条件且经济条件最为困难的一批人,廉租房是用来为这些困难群众“兜底”的。
按照相关规定,廉租房住户获得的只是临时的居住权,一旦他们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超过廉租房标准,应将房子腾给其它符合条件的轮候住户。但现实情况是,廉租房的退出机制并不健全,监管力度亦很薄弱。
不过这不能全部归咎于住建部门,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部门,他们只掌握居民的房产信息情况,对于居民的其它资产变更情况,分散于金融、交通、人社等多个部门,难以实时对接,致使个别人利用这些漏洞,住上了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保障房,或者超标后拒绝腾退。
对于住建部门而言,遇到拒绝腾退者,时常是一无强制力,二无对应的惩处机制,规划好的廉租房退出机制,事实上成了“纸上谈兵”。当然,不是每一个超标的保障房居住者都是恶意霸占,之所以出现“有进无出”的情形,与相关部门缺少告知程序、收入信息跟进不及时有关,当然,个别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申请门槛长期维持不变,也是一个原因。
廉租房腾退困难,将导致政府不得不为持续新增的低收入群体,不停地新建廉租房,最终致使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挤占经适房、限价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地,造成其它收入群体购房困难,形成恶性循环。
对于保障性住房来说,“建得好”只是第一步,能不能“分得好”,并且“管得好”,能不能尽快完善相应的保障房退出机制,建立实时动态的保障房资格审查系统,并对已经承租或出售的保障性住房进行有效监管,形成良性循环,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智慧。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 统称公租房
--关于我们
--案例分析
--联系我们
邮箱:admin@lawyer-gz.com
微信:房地产法律学习网
微信公众平台:房地产法律家园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雅居乐中心8楼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新闻动态
新规速递: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全国人大法工委权威解答: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
本站律师团队首席律师荣获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金牌律师奖”
本站首席律师出席全国律协建房委2019年年会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背景下城市新型法律实务高端研讨会并应邀作主题演讲
新规速递: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对PPP项目合同争议排除仲裁解决方式,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站首席律师再度受邀为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作房地产法律实务培训
本站首席律师再度受邀为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讲授房地产法律实务课程
徐清波律师应邀参加《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调研座谈会
一图读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八项深化改革措施
新规速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房地产法律家园
以案说法:母亲擅自出售女儿名下房产,卖房不成反被追责
以案说法:房屋赠与合同中接受赠与一方在房产变更登记前死亡,该赠与的房屋产权份额是否可作为遗产继承?
以案说法: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过户时间,法院认定买方恶意磋商
以案说法:商品房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且该房已被再次转让,面积差价款应如何处理?
以案说法:老相册中意外发现遗书,姑侄因房产继承问题对簿公堂
以案说法:离婚协议中约定在房产证中加入子女名字,是否属于赠与?
以案说法:开发商违背承诺停止提供会所服务,小区业主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以案说法:房屋买卖过程中“恶意串通”的认定依据
以案说法:卖方毁约,购房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房屋增值差价
以案说法:情势变更原则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