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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在不同情况下对工程款结算的影响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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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关于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在不同情况下对工程款结算的影响分析(下)
来源:
|
作者:
徐清波律师
|
发布时间:
2015-10-09
|
3725
次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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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效力和工程质量是影响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因素,合同有效或无效、工程合格或不合格,不同条件下对工程款结算的影响亦存在差别,当合同效力、工程质量的不同情况相互交叠时,工程款结算就会比较复杂,不少当事人为此陷入困惑、不知所措。今日房地产法律家园(微信号:Lawyercn01)专家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厘清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在不同情况下对工程款结算的不同影响,供诸君品鉴。
(续前文)
前两期我们讨论了施工合同有效、工程质量合格或不合格等多种情况下工程款结算的问题,本期我们将继续与您探讨施工合同无效、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对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的不同影响。
情形三:施工合同无效、工程验收合格,如何计算工程款?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事实上无法适用恢复原状的返还原则,只能由发包人对承包人折价补偿。
实践中主要存在两种折价补偿的方式:1.按成本折价补偿,发包人补偿承包人已实际投入成本,成本与约定价款之间的差价为损失,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分别承担;2.当事人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究竟选择何种折价补偿方式,应以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工程大规模改变设计,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关于价款计算方式的基础已发生变化,此时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就不合适了。
情形四、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如何计算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格与否仅凭竣工验收尚不足以做最终评判,还有待工程修复后最终验收,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同时有权要求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相反,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再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如前文所述,此处的支付工程价款系指按照工程造价成本折价补偿。
建设工程结算问题比较复杂,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受篇幅所限,本文仅就实践中常见的结算问题进行分析,如需进一步咨询,请参照下方提示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
确定工程造价的一般方式及标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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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在不同情况下对工程款结算的影响分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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