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广州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学习网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土地开发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建筑工程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房屋租赁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物业征收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房屋买卖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持有物业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诉讼仲裁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首页
>>
持有物业
>>
共有
>>
7旬翁状告再婚老伴霸占房产 法院判双方共有
持有物业
7旬翁状告再婚老伴霸占房产 法院判双方共有
来源:
|
作者:
.
|
发布时间:
2015-07-03
|
2900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难同当,有福却不能同享?步入“黄昏恋”的再婚夫妇23年来同住的公房条件简陋,但双方一直感情和睦。好不容易公房遇到动迁,有了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双方却为动迁安置房的归属发生“争房大战”。日前,76岁的刘老伯状告81岁的董阿婆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经过一、二审,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双方共同共有。
原告刘老伯30多岁时不幸丧偶,1990年,53岁的刘老伯与大他5岁的董阿婆经人介绍,结为再婚夫妻。婚后,董阿婆搬入刘老伯承租的公房内居住,并将户口迁入公房。2010年7月,公房遇动迁,被安置人为刘老伯、董阿婆以及刘老伯的儿子小刘三人,安置房屋有两套。三方协商后,与动迁公司达成协议,将其中一套房屋归小刘所有,另一套502室房屋,归刘老伯、董阿婆共同共有。2012年3月,刘老伯在董阿婆及其女儿的陪同下来到动迁公司,董阿婆的女儿当场书写了一份内容为刘老伯放弃502室产权的“申请”,刘老伯在落款处签了名,并加盖私人印章;动迁公司随即开具了购房人为董阿婆一人的502室商品房供应单。之后,董阿婆将502室房屋产权登记于其一人名下。刘老伯认为,放弃房屋产权的申请是受胁迫所写,故将董阿婆告上法院,要求确认502室房屋为双方共同共有。一审法院支持了刘老伯的诉讼请求,董阿婆不服,并提出上诉。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刘老伯、董阿婆与小刘作为动迁公房的安置对象,对动迁公司所提供的两套商品房均享有动迁利益。三方协商一致将502室房屋产权确定为刘老伯、董阿婆共同共有,而另一套房屋则为小刘所有,属于被动迁人就动迁利益在家庭内部所作的分配协议,合法有效。刘老伯事后申请放弃502室产权,实为对家庭动迁利益分配方案进行变更。刘老伯称该申请是受董阿婆及其女儿的胁迫,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但未提供证据证明,法院难以采信。然而,对动迁利益在家庭内部重新作出分配,应取得包括小刘在内的所有被安置人的一致同意,并对动迁利益作出整体上的变更,而不应仅以刘老伯或董阿婆单方的意思表示为准,将尚未存在且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502室房屋从整体动迁利益中分裂出来。现刘老伯的“申请”未获得被安置人小刘的同意,故无法产生对三方此前一致达成的动迁分配方案进行变更的效力。据此,法院确认502室产权仍属刘老伯、董阿婆共同共有。
法院最后指出,再婚夫妻本就不易,刘老伯与董阿婆结为再婚夫妻已二十余载,希望两方的子女能本着二老晚年幸福的目的出发,协助两位老人以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解决家庭矛盾,维护大家庭的和睦安宁。判决后,法院还就动迁公司的不规范操作行为,向动迁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
上一篇:
丈夫隐瞒妻子出卖共有房屋买卖协议应属无效
下一篇:
恋爱购房登记为共有 分手后如何分割
--关于我们
--案例分析
--联系我们
邮箱:admin@lawyer-gz.com
微信:房地产法律学习网
微信公众平台:房地产法律家园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雅居乐中心8楼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新闻动态
新规速递: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全国人大法工委权威解答: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
本站律师团队首席律师荣获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金牌律师奖”
本站首席律师出席全国律协建房委2019年年会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背景下城市新型法律实务高端研讨会并应邀作主题演讲
新规速递: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对PPP项目合同争议排除仲裁解决方式,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站首席律师再度受邀为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作房地产法律实务培训
本站首席律师再度受邀为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讲授房地产法律实务课程
徐清波律师应邀参加《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调研座谈会
一图读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八项深化改革措施
新规速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房地产法律家园
以案说法:母亲擅自出售女儿名下房产,卖房不成反被追责
以案说法:房屋赠与合同中接受赠与一方在房产变更登记前死亡,该赠与的房屋产权份额是否可作为遗产继承?
以案说法: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过户时间,法院认定买方恶意磋商
以案说法:商品房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且该房已被再次转让,面积差价款应如何处理?
以案说法:老相册中意外发现遗书,姑侄因房产继承问题对簿公堂
以案说法:离婚协议中约定在房产证中加入子女名字,是否属于赠与?
以案说法:开发商违背承诺停止提供会所服务,小区业主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以案说法:房屋买卖过程中“恶意串通”的认定依据
以案说法:卖方毁约,购房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房屋增值差价
以案说法:情势变更原则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