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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三
土地开发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三
来源:
|
作者:
徐清波律师
|
发布时间:
2016-10-05
|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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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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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所须材料基本上是上面全部手续一个汇总。缺一不可。但实务中能办齐上面所有的手续再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很少,因为前面10个大项,基本上每个大项里的每一个小项的工作日不会少于20个。
除了一些管理相对规范和严格的大城市,很多的城市都可以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干很多工作,譬如土方工程,一般都是先动的。这就是一种双方博弈之后达到的平衡。哪怕是在这些管理相对规范的大城市,也有空子可以钻,比如基坑支护可以先发一个单独的施工许可证,然后再发地下室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再发地上部分。这么把一个项目分割成很多部分发证。这是双方一起适应,互相妥协的结果。
12、放线、验线
图纸画出来之后,要把图纸上的建筑物在实地上落实一个具体的位置,要测量,定坐标。这叫放线。放线一般是规划部门下属的测绘院或类似的测绘机构干,不过有些发达城市也已经把这个工作半市场化。正式放线的前提是领取了施工许可证。放线后,测绘院会发出一份放线册。在工程提前施工,违章施工的场合,都需要做通这个测绘院的工作。让他们提前来做放线。
放线完毕,施工单位照着这个边角点施工,完了之后就做验线。一看这个建筑的确是按图纸建起来的,没超出边线,测绘院就出验线册验线工作跟日后的验收有莫大的关系。所以测绘院也得小心打点。
13、预售许可证
预售的管理比较严格。在房地产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的城市,预售许可都要求在网上办理,全程公示。现在在预售上面做手脚的可能性越来越小。预售许可最重要的条件是:高层建筑结构完成3分之2,低层建筑结构封顶。这个条件跟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条件又不一样:无论层数高低,全部封顶才能放贷。因此现在高层建筑往往在完成3分之2的结构,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在推盘时都不积极。因为这个时候,钱也不是很能收得到,只能收到个2、3成,但是各项交易税费却要按足成在当年予以计算。在理解了这个之后,或许就对捂盘行为,有更深刻的认识。
办预售许可,要做价格公示。交易价格必须明确到套,单价必须清晰,在交易现场,也禁止再搞什么5000元/平方米“起”,这种骗人的花招。但是,政府没有(也没有权力)对房地产交易价格进行管制。在办理预售手续时所申报的价格,开发商可以完全不予理会。这个价格申报一下就完了。每次做预售许可的时候申报价格,直接就是2500元/平方米。从来都是如此。随便你怎么公示。卖的时候照样卖5000卖8000卖10000多,没有任何法律上或者行政上的责任。
在预售许可方面还有个预测绘。房管部门下属的房屋测量部门,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图纸,事先算一个面积。这个叫预测绘。在竣工之后,到实地测量,就是实测了。面积上的纠纷往往是日后客户与开发商之间的主要矛盾。这个矛盾是怎么来的呢?最关键的就是这个预测与实测之间的面积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很多,比如施工不规范造成的面积误差,又或者之前在图纸计算上对公用部分的统计有误差,这些都有可能。但不是开发商的故意造成的,开发商也没这种能力或故意去故意做假,当然不排除有个别开发商这样做。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各大开发商都花很大的精力在做通房屋测量机构的工作上。总之无论到时候实测面积是多少,房屋测量机构都照样按着当初的预测面积出报告。
14、关于预售中的土地解押
关于土地解押的问题,作为一个房地产业律师,讨论这个话题,显得比较不合适。这个话题非常敏感。这其中有无数的奥妙。先从土地抵押说起。现在关于土地抵押的规则越来越严格了。土地必须在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之后才能抵押贷款。这也是开发商为什么这么紧张施工许可证的原因。贷款额都是根据施工许可证载建筑规模来确定和发放的。在这方面,我相信全国的银行都是大同小异的。土地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这个是常识。
根据现在越来越严厉的销售管理规则,办理预售许可证时,该地块不能有任何抵押。但是,我们都知道一个事实就是:任何开发商都必然会选择将土地抵押贷款。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面临着很严重的资金压力:要么还贷,要么更换抵押物,不然这个预售许可证就出不来了。还贷是几乎不用考虑的事情,更换抵押物更加不可能。就算有实物也早就已经拿去抵押融资了,不可能办理更换抵押物。怎样即不还贷,又不更换抵押物,又能解押,还要能办出预售许可证呢?两个办法:现在绝大多数的城市,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都是分离。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在房管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之间是有很深刻的隔阂。这两个部门绝对不会主动向对方查询对方的登记资料。在这些地方,先做通银行工作,比较合理的,能让双方的脸面都过得去的借口,是更换抵押物。更换抵押物的话,原抵押物要先解押,再将新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这个解押和新抵押中间,会有一个抵押物悬空期。这个悬空期是合理的。无论银监还是上级什么部门来查,都可以解释过去。那么就利用这个悬空期。先以更换抵押物的理由合理的将土地解押掉,然后拿着这个注明了已解押字样的土地证,赶紧去房管部门,给他们看土地证已经解押了。房管部门一看,哦,的确如此,于是收材料办预售许可证了。只要他们一收材料,立马又把这个土地证重新送进国土部门办抵押。办得快的话,只需要悬空半个小时。如果担心房管部门还会再看看土地证的话,可以先等个1天两天再去国土部门办抵押。国土部门与房管部门分离,是一项有无数空子可以钻的的制度。此外,在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城市(这里说明一下,在建工程抵押不是每个城市都办得了。很多城市的房管部门不受理这种抵押登记手续),也可以试试,土地解押,换成地面上的在建工程抵押。同样是利用悬空期来做事。这种方法在国土与房管合并的地方也能用。
15、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楼
规划验收主要是验收各项规划指标是否超标。在封顶之后,竣工之前,就可以做验收。这项验收的前提是做验线,基本上验线可以通过,规划验收的时候也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消防、人防和管线验收,都是由这几项专业的施工单位搞定。开发商自己做这几项验收,肯定通不过。这也是开发商不敢得罪这三大专业的施工单位的主要原因。尤其是消防和永久用电,只要不得罪这几项专业的施工单位,验收基本上都通过。但是,验收报告上肯定会留有伏笔,基本上都是这么个写法:原则同意通过验收,但如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质量验收非常简单。竣工之后,施工单位、开发商、监理单位,合在一起整个验收报告出来就行了,然后交给质监站备案。这就完成了。监理公司绝对不敢得罪甲方,乃至在绝大多数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公司都没人出现的,直接就是卖个名字给甲方。甲方自己把监理的活给干了。这是普遍现象。到时候就负责签字盖章。
质量验收和各专业验收都完成了,规划验收也搞完了,就是最终的到建设局去搞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是法定的正式交楼条件。没有这个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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